听说微信能添加的好友上限是10000人,这数字,像极了爱情的隐喻。在茫茫人海中,万中无一,你遇见了那个人,最后又告别。
假期和朋友聚会,玩真心话大冒险,被问“喜欢的第一个人是谁”,我几乎不假思索,脱口而出他的名字。后来游戏输了选大冒险,任务竟是给这个人发微信。
我在通讯录里翻找,那一刻,记忆也跟着模糊起来。距故事散场,大概已过去十年。手指滑过屏幕,直到“786个朋友”的字样出现,始终没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。我心里明白,我们终究各自归海,不在彼此的列表中了。
当初吵架,删了又加,加了又删,如今已记不清他最后是怎么从我的列表消失的。或许是我毅然决然点了删除,或许换手机时没同步他的信息,又或许是他先悄悄抹去了一切,在我毫无察觉的时候。
时间,会冲散那些没牵紧彼此的人,所有执念也会随时间消逝,变成不再发送的对话框,和消失在列表里的名字。但时间也给了他不被遗忘的特权,他的名字,像最短的咒语,每次想起,都仿佛重回青春。
我人生中第一个爱的男孩,停留在16岁的时光里。他是皂角的气味,利落的板寸,五百毫升的百事可乐;也是凌乱的书桌,不太好看的字体,还有那张皱巴巴,写着“我喜欢你”的小纸条。
遇见他之前,我不知道在意的人站在后排做操,自己会紧张得动作僵硬;没试过用脚步丈量篮球场的长宽,也不知绕操场走一圈要多久;原来路灯能把两人影子叠在一起,原来接吻不需要一直踮脚。
那时的爱,真挚又笨拙。即便后来遇见、爱上很多人,第一次心动、牵手、为他流泪,都因他在原点,被清晰载入岁月,就像瞬间说出他名字那般清晰。
那些与爱情有关的第一次,是回首眺望时永恒的参照,藏着我们最初的模样。光良的《第一次》,评论区近万条回复,都在故事结局处书写开始。
有人说自己当时像傻子,只会暗恋,什么都不敢做,却擅长把喜欢藏在心底,哪怕望着背影多年;有人表白后遭拒,明白盛大心意未必开花结果,这是爱情第一课;有人第一次喜欢就走到婚礼,哪怕中间分分合合,始终认定对方;还有人活在第一次喜欢的余晖里,之后的遇见,都像对曾经的无休止临摹。
第一次的美妙,在于年少时,我们凭本能靠近,不知深浅,不谙世事,赤诚相爱,哪怕淋一场雨,都觉得芬芳。
如今再想起那个男孩,我心中已无遗憾。这段遥远又珍贵的感情,有了它应有的位置。不在微信列表,却在我人生的序章里。
若爱情是人生必修课,第一次喜欢就是这门课的启蒙。它陪你走一段或许无果的路,让你体验纯粹爱人的感觉。而这一切,终会在未来某天,让你与十几岁的自己重逢。
然后,你能笑着说:人生不会只如初见,但一切都是成长,包括热泪盈眶。
